
陕西西安,一女子买了一套102平米的房子,约定层高为3.1米,可收房时发现层高只有2.5米!于是她就向房企进行索赔,结果却遭到了拒绝,无奈之下,双方只好对簿公堂!(案例来源:裁判文书网)在西安这座风景如画的城市里,有一位姓党的女士,她叫智敏。她是一名外乡人,一直在这座城市奋斗多年,她就是想靠自己的努力积攒下一份稳定的生活。
终于,那一天来临了,她决定在这里安家置业,而这个决定,也改变她的生活轨迹。
三年前,智敏在莲湖区发现了一套令她心动的预售房,这套房子的建筑面积是102平方米,层高达到了3.1米,看上去宽敞明亮,仿佛这就是她梦想的起点。
这套房子售价97万元,这对她来说,也是一笔不小的投入。
为了能尽快把这套房子收入囊中,智敏与开发商签下了购房合同,并支付了首付款30万元。
从那一刻起,她每个月都要拿出3976元还贷款,为了实现自己的安居梦想,她甘愿承担这份责任。
去年10月,预售房终于按期交付。
那一刻,智敏的心情非常激动,因为从此以后,她终于可以告别租房的日子,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温馨家园。
可是,当智敏进入新居后,她发现了一个令人沮丧的事实:房子的客厅和主卧的层高仅有2.52米,比她在合同中所看到的要低很多。
更糟糕的是,主卧天花板竟然被吊顶下的水管道和悬梁占据,显得十分拥挤。除此之外,次卧和餐厅部分也有下悬梁,层高只有2.57米。
双方沟通未果后,智敏将房企诉至法院,她要求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,并按房价的三倍予以赔偿,主要基于以下几点理由:
1、智敏认为,购房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,因为房屋的实际层高与宣传和合同约定的不一致。根据法律原则,一份合同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,就是无效的。
智敏还指出,房屋的层高违反了《住宅设计规范》的相关规定。根据该规范,住宅的层高宜为2.80米,而智敏购买的房屋实际层高低于这个标准。因此,智敏认为房企违反了法律规定,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2、智敏声称,房企在出售房屋时故意隐瞒了房屋存在下悬梁的情况,从而构成了欺诈。
欺诈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,以上事实足以证明房企故意虚构事实和欺诈的行为,所以她有权主张退一赔三的权利。
3、智敏还强调,她购房的决策是基于房企提供的宣传信息和合同约定,而事实证明这些信息都是虚假的,可她的购房决策就是在虚假信息的基础上做出的。
总之,智敏主张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按房价的三倍予以赔偿,是基于她认为合同违法、存在欺诈行为以及购房决策基于虚假信息等多重理由。
智敏认为,这些理由均构成了她要求赔偿的依据,但法院最终是否支持她的主张,仍需根据法律和证据综合来裁定。
智敏的购房经历告诉我们,在房产交易中,也有可能遭遇到一些问题,本文将以智敏的经历为例,探讨购房合同中的权益保护以及如何应对潜在的风险。
1、合同的法律约束力
首先,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合同的法律约束力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465条规定:依法成立的合同,受法律保护。
由此可见,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文件,如果不违反法律规定,那么它就是有效的。因此,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后,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。
2、层高争议与相关法规
智敏主张购房合同违反了住宅设计规范的层高规定,但房企却提出了不同的解释,让我们一起看看相关法规。
根据《住宅设计规范》第5.5.1条规定:住宅层高应为2.80米,而第5.5.2条规定,卧室、起居室(厅)的室内净高不低于2.4米。
在本案中,一审经过核实,智敏购买的房屋设计层高为3.1米,包括了室内净高和上一层楼板的厚度,这完全满足了购房合同中的3.1米层高约定。
此外,需要注意的是,智敏自行测量的结果是否准确并不确定。因此,在纠纷中,确保有准确的测量数据非常关键。
3、购房合同中的隐瞒问题
除了层高问题外,还有一个关键点,那就是房企是否告知了涉案房屋存在下悬梁的情况,因房企作为房屋的开发者,有责任向购房者明确告知房屋的实际情况。
经一审调查核实,房企没有履行这一义务,存在过失。这也构成智敏要求解除合同、退还购房款的主要理由之一。
一审认为,购房合同是有效的,因为合同代表了双方真实的意愿,没有违反法律规定,合同一旦签署,双方都需要按照约定来履行合同义务。
其次,智敏声称房屋的实际层高不符合合同约定,但开发商提供了反驳意见,称房屋绝大多数层高为3.1米,虽然智敏提供了自己的测量结果,但并不能足以证明合同所有内容都违约。
再者,智敏声称房企故意隐瞒了房屋存在的问题,构成欺诈行为,在本案中,一审未能找到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其存在欺诈行为,因此不能支持智敏退一赔三的主张。
综上所述,一审判决撤销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,驳回智敏的其他诉求。
